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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修良:百年沧桑上海县——录《上海县志》
2021-03-09【打印】

  编者按:仓修良(1933.32021.3),江苏泗阳人,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古文献学家、方志学家、谱牒学家。长期任教于杭州大学历史系,兼任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地方志协会学术委员、中国谱牒协会理事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仓教授毕生致力于中国史学史、历史文献学、方志学和谱牒学等方面教学与研究工作,著述颇丰,先后编写出版了《中国古代史学史》《方志学通论》《章学诚评传》《史家·史籍·史学》《史志丛稿》《谱牒学通论》等数十部史志学方面的专著,特别是在方志学领域,他的《方志学通论》开创性地系统阐明中国方志发展的历史,对于新方志编修,提出了一系列编修的理论,为指导新方志编修作出了显著贡献。 

  202135日,仓修良先生逝世,享年八十九岁。现特辑仓教授旧作一篇,谨表追思之情。 

  到目前为止,我所见到的新修方志内容最全面的恐怕要首推《上海县志》了。从其记载的内容来看,确实是在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所制订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办事。《暂行规定》曾明确要求:新编方志内容要着重记述现代历史和当前现状 

  这个要求应当说是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而提出的,因为这一段历史和现状,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的彻底解放和独立、建设新中国、实现民族振兴的一百年,作为第一轮新中国的志书,如实地反映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变革,完全是理所当然的;况且这是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发的〔198533号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关于修志工作的第一个正式文件,按理说修志工作者都必须执行的。令人遗憾的是,第一轮所修的不少新方志,在内容上打了折扣,一百年的伟大变革史,实际上只写了一半还不到,前一半的伟大变革留给谁去修呢? 

  看了《上海县志》后,稍稍感到欣慰,因为这部志书可以自豪地说真正完成了第一轮的修志任务,从其记述中,人们不仅可以看到这里人民幸福美好的生活,而且也让人们了解到他们在旧社会所遭受的苦难血泪历史。 

  翻开他们的各专业志就可以发现,他们并不像一些志书那样,一刀切地始于1949年,一般都始于清朝末年或民国初年。为了能让人们集中地了解旧上海的概况,志书还志门设《特记》,对1843年以前的上海县和1843年~1928年的上海县作了集中的记述,而所记内容也都是具体的丰富的,而不是空洞的抽象的。这可以说是这部新志书的最大特色。农业是各地都有的,也是市县志书必须设置的篇目,因此,我们首先举此为例。 

  该志在《农村生产关系农业经营体制》篇的第一个目是《土地改革》,而在此目之下,先后列了《上海县土地改革前各阶层土地占有》和《新泾区、龙华区土地改革前各阶层土地占有》两目,将当地自耕农、佃农、雇农、富农、地主占有土地数和占有比例都作了详细记载,最早从民国十七年(1928)算起。由于上海县与上海市相接,因此,近市郊区的土地占有情况又有所不同,因为这里的田主多为工商业资本家,所以他们对作了单独的统计。更为特殊的是,这里还有大片土地被外国人所占有,可见这里的土地占有情况是相当复杂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旧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为了能够说明这种复杂的土地占有情况,编纂者特地编制了6种土地占有情况表。至于地租,这里有实物租、货币租、劳役租等形式,而以实物租居多,货币租在40年代多以货币折算成米等实物缴纳。租额向无统一标准,民国二十年(1931年)国民政府虽迫令全国按全年每亩收成37.5%征收,但因各地区经济状况不同,年岁丰歉不一,租额也各不相同。志书以解放前夕为例,列了定租、分租、预租、押租四种情况。定租:一般亩收白米7斗~8斗,约占亩产之半,个别远郊农村,高至一石以上者。分租:以收获分成,有四六分、对半分和倒四六分等。预租:一般预付1年~3年,近郊有预付5年以上者。押租:又称顶首、订手、召价、垫价、订立租约,由佃农向田主预付押金,金额相当一年地租。押金不付息,退租时收回,欠田主米,则于押租金中扣除。此外还有所谓劳役租、礼租等名目。而在收租时,田主一般都采用大斗小秤,大斗进,小斗出;大秤进,小秤出。可见在旧社会农民想租种土地都是那么困难。志书还编制了《19311948年召楼奚姓地主收租租额》表,逐年记载每亩租价、交租日期、逾期涨价等项目。像这样连续18年不间断的收租记录还是少见的。 

  另外,还有《顾聚德堂、顾怀德堂若干土地出租租额、召价情况》表,所记亦很难得,最早记载了光绪十二年(1886年)至民国三十年(1941年)间的共16个年头出租情况,记载佃产、租田数、租额、召价等项目,除一年外,其他年份租额每亩均在一石以上,最高的一年每2.5亩竟达四石以上。其剥削程度之重可以想见。志书中还有清朝末年民国初年土地买卖价格表,也很有价值,这里就不再列举。特别要指出的是,志书还刊有乾隆十九年和咸丰五年田单照片各一张,同治八年和民国十一年、民国二十五年土地绝卖契照各一张,其文献价值都是显而易见。以上这些宝贵的资料,均非举手可得之物,自然都是志书编修者们花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录求而取得。你不去查找,当然也不会有人送上门来,有一份认真负责的精神,就必然会收到一份丰硕的成果,这就是事在人为。 

  旧上海是外国侵略者的乐园,因此,旧上海的人民,同时还受到外围侵略者的压迫和剥削,他们在我国领土上为所欲为。为了反映这一段历史,志书在《特记》上专门设了《上海开埠·租界设立》一目,记述了上海被迫开埠和租界设立始末。美、英、法侵略者利用《南京条约》《虎门条约》《望厦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的签订,纷纷到上海居住贸易并设立租界,成为中国沦为殖民地社会的象征。首先进入上海者乃是老牌侵略者英国。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英国首任驻上海领事巴富尔抵达上海,并很快与上海道台宫慕久商定,于同年1117日上海正式开埠。两年后,宫慕久公布巴富尔与其经两年交涉而商定的《上海土地章程》,章程凡23款,划上海县城外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庄(又称李家场,在今北京东路)以南、黄浦江以西(次年9月又定汉界路--今河南中路以西)约830亩地为英租界。道光廿六年(1846年),美国首任驻沪代理领事华尔考脱以《望厦条约》为据,迫使上海道同意淞江北岸虹口一带为美侨居留区。此后他们一再寻找借口,不断扩大租界面积,到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英美租界面积已扩大到22503亩,并立名为上海国际公共租界,他们在租界内自行设立董事会,下设财政、税务、上诉、工务、警务委员会。法租界始设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到民国三年(1914年),面积已扩大到15159亩。特别是到了19世纪60年代后,英法租界内竟然设立了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司法审判机关。中国主权已经丧失殆尽!从此上海县就变成列强倾销商品、搜刮原料的主要口岸,掠夺中国财富,控制中国金融的基地,侵略中国的桥头堡。这些事实都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落后就要挨打,由于当时的中国政府软弱无能,被迫签订了一个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使得帝国主义侵略者能够在中国领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的欺压中国人民。这段历史的记载,自然要让中国人民永远勿忘国耻!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特殊内容,如果在我们那里,我们也会记的,我说那也未必如此,各地的特殊内容又记载了多少呢? 

  我们再看看公检法吧,一般新修方志,大多是自1949年写起,《上海县志》照样从清末写起,在《公检司法》篇,《公安》之下,立有《清末、民国时期警察机构》,《审判》之下,立有《清末、民国时期司法机构》,内容尽管不太详细,但对这些机构的设置、演变、性质、功能已经讲得一清二楚,特别是《监所》一目,记载了该县始设监狱的情况。共有两处:一为《江苏第二监狱》,二为《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直辖第二监狱》。前者为民国八年(1919年)5建于漕河泾弼教路(今漕宝路40号)有男监5幢,女监及病监、工场、看守室、机电室、炊场、浴室等。1933年全监收纳人犯定额为1400人。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大批共产党人和仁人志士在此被关压、杀害。1935年收纳人犯3500人左右,人满为患。而在1930年~1935年各年年末在监人犯数都有记载。后者始建于1936年,次年7月第一期工程完工,收纳上海特区法院判处的人犯。两者均在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被日本侵略军飞机炸毁。这些内容的记载,让子孙后代知道,民国时期的警察局和法院是用来管制老百姓的,监狱是关压共产党员和人民大众的。志书还将《淞沪警备司令部》和《龙华烈士陵园》单独列入《特记》撰写。民国十六年(1927年),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初为上海警备司令部)在龙华镇设立后,杀害和囚禁无数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被杀害的有中共早期重要领导人和优秀共产党员宣中华、汪寿华等人。1928年有陈延年、赵世炎、罗一农等人。1929年有彭湃、杨殷等人。1931年林育南等共产党员和左联五作家也在此被集体杀害,其中大家比较熟悉的如柔石、胡也频、殷夫等。可见淞沪警备司令部的职能是专门镇压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1985年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在龙华建造了一座规模宏伟的烈士陵园。 

  对于政权、政党的撰写,志书编写者完全本着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如实记载,在《政府》一目之下,列有《元、明、清代上海县署》、《上海县政府》、《日伪政府》、《上海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机构》等子目;而在《政党团体》篇下,设《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在《中国国民党》之下,除了列《国民党上海县党部》之外,还列有《汪伪国民党上海县党部》子目,因为这都是历史的存在,而不应当任意抹掉。以上这样排列,丝毫没有贬损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地位,更没有影响共产党的光辉形象。倒是真实地反映了历史事实。那种认为将民国县政府、日伪政府、县人民政府并列就是抬高了国民党政权和日本侵略者,这实际上是对历史的无知,写史和修志者都不能对这种思想迁就,无论是写史还是修志,都应当这样写,把真实的地情、历史如实反映出来,而不能凭感情用事。 

  《上海县志》写了700年上海的历史,而重点则写近百年史,写近百年上海的伟大变革,写了旧上海的方方面面,让人们看到了上海的昨天。但是,他们这么写了,并没有削弱和减少对新上海当前状况的记述,其重点照样还是在写新中国建立后上海县在各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我们从志书所列举的事实和数字足以说明这一问题。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1949年~1984年年均增长8.58%;社会总产值,1949年~1984年年均递增12.2%;县财政收入,1949年~1984年年均递增15.2%,到1988年,在全国各县中已经位居第八。工农业结构发生根本变化,大批农村劳力向工业转移。70年代以前,全县经济还是以农业经济为主,1949年工农业总产值分别占6.9%93.1%,到1970年,工农业产值分别占工农业总产值45.5%54.5%1971年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占工农业总产值51.9%。到了1988年,则为92.3%7.7%。乡村工业吸收了大批的农村劳力。而农业生产本身,经济结构亦作了重大调整,以蔬菜、生猪、家禽、鲜蛋为主的副食品生产,取代了传统的粮、棉、油为重点的格局,成为上海最主要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之一。除此之外,还有经济作物,重要的有两项:一是成为上海市最大花卉生产基地之一。人民生活有了根本改善,经济收入不断提高。1949年农村人均收入不足50元,1998年上升为1948元,特别是在经济收入中农业所占比重大为下降,因而收入来源比较固定,农户普遍翻建楼房,城镇居民也都住进了新工房。1988年人均居住面积已在20平方米以上。 

  诸如此类的巨大成就,与旧上海相比,简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面对伟大变革所带来的巨大变化,有谁能不从内心发出社会主义好、共产党英明伟大的称赞呢!我们可以这样讲,百年沧桑上海县,可以视作新旧中国百年变化的缩影。可见记述旧时代的苦难,可以更加显示新社会的幸福和美好,我们毫不夸张的说,新修《上海县志》正是这样做的。 

  (该文原刊于《中国地方志》2003年第2期,《上海地方志》2003年第3期转载) 

(来源:方志上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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