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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管理办法》并公布第一批四川省史志馆联盟成员名单
2025-10-14【打印】

  2025年10月13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印发《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布第一批四川省史志馆联盟成员名单,首次在全省层面组建史志馆联盟,系统性规范史志馆联盟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交流探索协同发展机制。 

  《办法》共4章16条,聚焦史志文化场馆宣传资源整合与效能提升,积极将方志馆、史志馆、方志馆高校分馆、乡(镇)情馆、村史馆、社区史馆、红色文化纪念馆、史志文化展陈馆等场馆纳入全省史志馆联盟统一管理体系,实施弹性准入标准,重点考察和吸纳兼具史志文化价值与社会服务能力的特色场馆,形成“自主申报—初审—复核—发布公示”的标准化申报流程。 

  四川省史志馆联盟将为成员提供宣传联动、资源下沉、活动共建等发展支持,并持续探索合作联动机制。依托联盟平台,成员可优先参与史志文化课题项目、申请史志文化书籍赠送、邀请四川省方志文化宣讲队专家讲座、适时联合开展研学探馆、竞赛交流等活动。同时,建立审核和退出机制,确保史志馆联盟规范有序运行,推动全省史志文化阵地协同发展。 

  2018年以来,省地方志办在加强编修的同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推动全省建成史志文化阵地2373个〔四川方志文化交流中心1个,方志馆75个,方志馆151个,史志阅览室1333个,方志文化宣传基地1个,省地方志办与文旅厅联合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开设图书馆史志专柜(架)201个,与教育厅联合推动建设四川省方志馆高校分馆18个(其中川渝共建3个),与重庆市地方志办联合推动川渝共建的重庆市方志馆高校分馆5个,推动全省建成乡(镇、街道)馆、村(社区)史馆588个〕,构筑起服务人民群众的阵地集群,为赓续历史文脉、弘扬优秀文化、增强历史自信、凝聚奋进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厚植文化底蕴。 

  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地方志事业品牌建设的意见》要求省地方志办牵头组建四川省史志馆联盟,经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省直部门(单位)等组织申报,从308个申报单位中审核确定292个单位为第一批四川省史志馆联盟成员单位。

  下一步,省地方志办将围绕充分发挥地方志“史、育人、资政”重要作用,以四川省史志馆联盟为依托和宣传交流平台,持续抓好地方志事业品牌建设,奋力推进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新高地、奋力谱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四川新篇章贡献更多史志力量。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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