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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俗的编写
2021-05-20【打印】

  一 风俗入志的目的及设置 

  风俗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而又非常独特的一种文化现象。关于风俗的含义,古人多有解释。综而言之,“风”就是指因水土、气候、物产等自然条件不同而形成的风尚;“俗”则是由社会生活条件不同而形成的社会行为习惯。两者相加,就是风俗。社会风俗是历代相沿积久,约定俗成的风尚、礼仪、习惯的总和,也是人类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岁时节庆、文化娱乐、宗教信仰等方面广泛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无形的约束力和权威性。历代统治者重视“采风”、“观风”,明永乐十年(1412年)颁降的《纂修志书凡例》“风俗、形势”条称:“凡天下州县所定疆域、山川,既有间隔,习尚嗜好,民情风俗,不能无异,宜参以古人之所论,与近日好尚习俗之可见者书之。”旧志中多设有“风俗”志(或称“风土”、“民风”、“礼俗”、“土俗”),但内容不一。如乾隆《普宁县志》“风土志”含节序、习俗、方音,道光《开建县志》“风俗”含民风、士习、民事、节序、物产、僮瑶,宣统《高要县志》“风俗”附谣谚、方言。 

  首轮新方志普遍设立风俗志,将其作为社会部类的主要内容,所记述的较多是传统习俗,其中有不少是当时已经消失的。这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暴风骤雨式的破除迷信,以至以“文化大革命”为高峰的历次政治运动,对旧俗带来近乎席卷的冲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旧俗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得到复兴,如北方的逛庙会、广州的行花街;而市场经济的建立、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更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以及习俗广泛而迅速的变化,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新的形式。新时期的志书,应当客观地记述社会风俗的现状,才能起到以志为鉴的作用。 

  对风俗志命名不一,省志多数称以民俗,县志则多数称风俗。按《现代汉语词典》释词,“民俗”是“民间的风俗习惯”;“风俗”是“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的总和”。风俗的内涵比民俗更为广泛,也不限于民间的层面,更符合志书记述范围,称为风俗志更合适。风俗志的内容,有各种分类设计方案。如王复兴主编的《省志编纂学》提出,省志风俗志大体应设置生产习俗、生活习俗、乡里聚落习俗、礼仪习俗、信仰习俗、游艺习俗、道德风尚、岁时节令等类目;孙其海主编的《方志学基础教程》主张,民俗志主要包括生产习俗、生活习俗、礼仪习俗、信仰习俗、娱乐习俗、岁时习俗等;曹子西、朱明德主编的《中国现代方志学》在此6个方面之外,增加流行时尚。一般来说,为避免记述过于繁琐,不宜分得太细,礼仪、娱乐、岁时习俗也可以归入于生活习俗的一部分,具体还要视地情特点而定。 

  风俗习尚具有地缘性、民族性、传承性、社会性、自发性和地区差异性的基本特征。风俗志记述内容,应当符合这些特征要求。首轮志书中,有的设立新风尚,将一心为公、舍己救人、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廉洁奉公、敬业奉献列入,这是把倡导文明、表扬好人好事与风尚混为一谈;有的把“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等移风易俗活动称为新风尚,有的把政府的举措如科技兴村作为习俗记载,造成归类不当。 

  风俗志的设置,要充分反映各地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设置类目要从实际出发,不拘一格。要考虑风俗情况在当地是否普遍、特点是否突出,特别是岁时习俗、生活习俗、礼仪习俗,要注意区别于普遍情况的特殊性,翔实记载有地方特色的风俗。有的内容已纳入相关章节(如有的志书将游艺纳入群众文化中记述),则不必重复。 

  二是要区分新、旧时俗,不要混为一谈。记述旧俗时,要记清其在现代社会中有何沿袭变化,包括消亡情况。记述新风尚,要注意其出现背景,准确反映当代社会风俗的状况。 

  三是对旧时风俗不要视为俚鄙落后而轻易否定,应坚持客观记述,不随意裁切、褒贬。民俗扎根于民间,其中蕴藏着复杂的文化信息,是研究历史、文化的珍贵资料,很难截然分清或断定其为优良传统还是糟粕。 

  四是不应以提倡的口号目标代替客观存在,将政府行为作为社会风尚来记述。风俗志选材,应当准确地把握现阶段社会风气的基本状况及主要特征,不应当言过其实,甚至弄虚作假;应当是经过有效引导或由群众自发而蔚然成风,而不是树榜样的个别典型事例;应当是大众或者至少是相当一部分人自觉的行为方式,而不只是政府的倡导要求。记述人类社会所普遍提倡的道德风气,如扶贫济困,要区别于宣传媒介,不要不恰当地加上政治宣传色彩。 

  五是应当客观全面地记述社会现象,而不应当主观片面地隐恶扬善。首轮志书对于一些陋习往往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如一些地方出现“六合彩”赌博泛滥的情况,祸害社会,应如实记述。 

  二 各类习俗的编写 

  (一)生产习俗 

  主要记人们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形成的风俗习惯,包括各行各业的习惯。有的志书称为“经济习俗”,实际上经济的涵义远远大于生产的涵义,如家庭收入及分配的模式,就属于经济习俗,但不一定是生产习俗。生产习俗的分类,可以分为农事、工业、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增加具体类项,如沿海地区有渔业生产习俗,山区有采伐习俗。首轮志书记述生产习俗是个薄弱环节,第二轮志书应加以重视,注意对一些正在消失的旧式生产方式的习俗进行记述。记述生产习俗,不要过多地记述生产过程和生产工具,应着力写出地方习俗的“俗味”。如记农事例规、林事禁忌、工匠行规等。旧时的手工业习俗中,收带徒弟的仪式、师徒关系、行业讲究、作业方式等,要记这类习俗的发源、演变及消失情况。 

  (二)生活习俗 

  主要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内容。要掌握风俗的基本特征,准确区分风俗与非风俗,避免把许多不属于风俗的内容记到风俗志中去。如经济生活水平与衣食住行的生活习俗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经济生活水平不能代替生活习俗。记述生活习俗变化,主要包括服饰、饮食、居室、医俗等。服饰分不同时期记各类传统服装的地方名称、用途、样式、用料,穿着范围、流行时间,还包括鞋、帽、饰物(头饰、手饰,以及现代流行的手机、挂包配饰)等。饮食分日常饮食(饮食习惯、饮食内容、不同阶层的饮食方式)、地方特色习俗(如饮茶习俗)、风味小食、特色菜式(用料、做法、特点)。居室分民居演变历史、传统民居种类(分布、演变、形制、建筑材料)、宅基选址、动土、建屋与入宅风俗等。医俗分民间治病土法疗法、饮食疗法、忌口、保健习俗及相关习俗,不必记述具体配方、草药。 

  (三)礼仪习俗 

  主要记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以及在人生历程中所形成的风俗习惯,如称谓、宴饮、婚嫁(传统婚礼、特殊婚俗、文明结婚、集体婚礼、摆酒席或茶话会、旅行结婚)、生育(妊娠、分娩、婴儿、儿童成人相关礼俗)、喜庆、做寿、丧葬(旧时送终、入殓、成服、吊丧、择葬、出殡、祭祀等礼俗,现代礼俗的简化及城乡丧葬礼俗的差异)等方面的内容。记述时要注意略同详异,突出一地的特色。要注意记清某一风俗兴衰状况,体现其阶段性和完整性。对已经消失或重兴的习俗,应记清楚习俗消失或重兴的时间和背景。第二轮志书要着重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在生育、婚俗、城乡殡葬礼俗方面的一些新变化。既有推陈出新的新风尚,也有奢侈风气(如婚礼大操大办),均应加以客观记述。 

  (四)岁时节俗 

  记述的节日包括农历节日和公历节日、传统节日和引进的西方节日,主要记各地同中有异的节日风俗习惯,记述重点放在差异上。要记各时期岁时节俗的变化,如实行重要节日长假制度之后,度假方式的变化及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如消费习惯的变化、春节回乡潮带来春运高峰等)。对各地特有的岁时节俗应突出记述。如在广州,正月十九为“雨水”,民间视为“天穿日”,要供奉天神,清末民初有祭拜女娲神的习俗。农历七月初七是乞巧节,原是中原流行的节日,后渐息微,在岭南得以流传下来,称为“七姐诞”,成为民间姑娘斗巧的手工艺节。 

  现阶段的社会习俗变化,有旧俗重兴的,也有因地制宜、花样迭变的。如重九登高重兴,赋予“敬老节”的新形式,各地登高的表现也不一样,宜记当地的登高地点、规模,何时兴盛、何时衰落,现时状况。端午节龙舟竞渡,在各地竞渡的时间、地点、规模以及形式和规则也不同,宜记出地方特色的起龙、互访、竞赛、获奖等环节以及活动规模。一些地区为发展旅游与招商等设立欢乐节、荔枝节之类的节日,这些节日也可以记述,但要实事求是地记述其发展情况及民间的认同程度。 

  (五)娱乐习俗 

  主要记人们在休闲娱乐活动中所形成的风俗习惯,包括曲艺、游艺、竞技、游戏等内容。曲艺有说唱、器乐演奏、歌谣、说书等各种形式,记其出现时间与演变分布、表演人群、娱乐形式、娱乐场合、现状。游艺往往成为节日、神诞、庙会、庆典等民间活动的一个组成内容,其表演形式具有适应游行行进的特点。诸如民间舞蹈(舞龙、舞狮、舞麒麟等,乃至各种仿生舞蹈;北方的秧歌舞、腰鼓舞,粤东的英歌舞等)、鼓乐吹奏表演、社火(南方称为“飘色”)、化装(戏剧人物、历史人物)游行等。要记各种游艺活动的形式、起源演变、分布地域、现状,要处理好与相关专章(如“群众文化”的民间舞蹈)的关系。竞技如赛龙舟、拳术、斗鸟、斗鸡、斗蟋蟀甚至斗牛等,各种富有地方特色的棋艺等,记活动流行区域、阶层、方式以及兴衰情况。游戏有儿童游戏、成人娱乐、杂耍等,记活动形式及特色、参加活动适用人数、流传地域、游戏适用的阶层或年龄范围,流行及消失情况。此外,赏花灯、猜灯谜、放烟花点炮仗等也是一些地方伴随节日喜庆的娱乐习俗,记其种类形式、盛衰演变。 

  (六)信仰习俗 

  主要记人们通过信仰形成的风俗习惯,如民间信仰的神灵崇拜(崇拜神灵的称谓、演变、分布地区、祭拜方式)、祖先崇拜(宗祠的兴建时间、规模、祭祀活动)、杂信(如门神、泰山石敢当、张挂八卦等)、禁忌等方面的内容。一些信仰习俗还伴随着各式各样的神诞,有着地区性和行业性内涵的民间诞会,如天后诞、关帝诞、龙母诞、盘古庙会、鲁班先师诞之类,既有着民间信仰的具体内容,又是民间庙会的一种形式。对此类诞会,要记其时间、诞会活动形式、诞会地域范围及规模、盛衰过程。对各种信仰习俗的现时状况要记述清楚,特别注意对地方信仰的记述。 

  (七)流行时尚 

  记现时社会上流行的风气和习惯。在生活节奏加快的现代社会,流行时尚缩短了积淀时间,加快了变化节奏,有的时尚流行得快而广,消逝得也快。人们对这类事物有时会熟视无睹,志书应当留意民间流行的、多样的社会现象,将这种变化及时记载下来。如中老年人上街头跳舞蔚成风尚,流行各地而历久不衰,而在酒店宾馆唱卡拉OK,在不长的时间内就风靡全国又冷落下来,反映了生活条件、生活情趣和消费方式的变化。风行一时的饮红茶菌、泡醋豆、醋蛋,打鸡血针之类,反映了民间追求保健的风气以及当时医疗卫生的社会水平,也有其值得注意的社会内涵。《眉山县志(1988~2000)》不专设衣食住行条目,所设“习俗•时尚”包括千里打工、自谋职业、定居城镇、安于商贩、成衣为主、西服领带、时髦露透、婚纱留影、车队迎亲、聘请家教、补学外语、在职求学、学开汽车、拜寿新潮、快餐兴起等条目。通过捕捉这些时尚,反映了改革开放时代人民生活的本质变化。

 

编校:闵洁 审核:张晶萍 排版:刘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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