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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精神文明建设的编写
2021-05-19【打印】

  按照《辞海》的解释,精神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相对而言的,是人们改造主观世界的社会精神生活积极成果的总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方面,包括社会的文化知识状况,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项事业的发展程度;二是思想方面,包括社会的政治思想、道德面貌、社会风尚和人们的世界观、理想、情操、信念以及组织性、纪律性的状况。精神文明中的文化方面,志书中已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专门篇章记述,而思想方面的记述,则是志书中“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有学者认为,在文化中,有些如艺术的形象及其他的物质表现是显型的;也有些如艺术的思想内涵、人的价值观念则是无形的,可称为隐型的,其中的价值思想是文化的核心。[1]“精神文明”就是试图写出文化中隐型的东西、核心的思想。  

  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在上一轮志书中基本上没有专门记述,第二轮修志时普遍增加了这一内容。其内容有三种:精神文明和社会道德;专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只有社会道德。在章节设置上,有的独立成编(章),有的作为党的工作或政府工作的一部分,也有的作专记处理。有的专家不主张把精神文明“政治化”,不赞成把精神文明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工作,列于中共或政府篇内,认为列在其中只能设一节,显得不够分量。[2] 

  这一部分的编写应以1986年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96年10月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为指导。  

  “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大致包括机构与组织、思想道德教育、创建活动、文明新风以及典型选介等。这一部分的概述,主要记述本地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历史、创建方面的特色、取得的主要成就、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一 机构与组织的编写  

  这一部分可分为机构、重大活动组织、考核管理3个门类。  

  1.机构  

  1981年2月,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群众性活动在全国展开。198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宣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确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1983年3月30日,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正式成立,各地也普遍成立相应机构。1996年,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地可建立相应的机构。各地的相应机构包括工作机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委员会(简称文明委)和办事机构——办公室(简称文明办),有的地方还有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委员会、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等组织。志书对机构的沿革、人员、主要职能、主要领导以及基层组织网络等情况,应注意记述。  

  2.重大活动组织  

  主要记述指导机构对当地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活动的组织情况,如“全民礼貌月”活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围绕香港、澳门回归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大型演艺(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电视大赛等),活动经费的情况。 

  3.考核管理  

  要记述各级文明委、办对创建活动的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情况,如开展各类活动的实施意见、文明单位的考核方法和标准、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等。 

  二 思想道德教育的编写  

  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中较高层次的方面。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形式是教育。这一部分可分为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两个门类。  

  1.思想教育  

  主要记述当地各个时期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的情况,如1980年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利用升国旗唱国歌,围绕国庆、抗战胜利纪念日和香港、澳门回归等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的“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活动;学英雄、树新风活动等。 

  2.道德教育  

  主要记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五爱”教育,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教育,以及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道德。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还强调了“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为此,从1996年第四季度开始,铁路、民航、交通等“窗口行业”和部门率先实施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在教育、卫生、商业等行业,还进行了师德、医德、商业道德的教育。  

  三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编写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共建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三部分。  

  1.文明创建活动  

  20世纪80年代初,在“五讲四美三热爱”运动中,就有地方开展创建活动。如南京鼓楼区在1982年曾提出创建居委会文明单位的要求,并制定出创建计划,选定了创建样板。1995年,中宣部、农业部在全国农村开展了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和文明乡镇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创建”活动。1996年,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根据《决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单位)三大创建活动。1997年3月,创建文明城市和村镇活动示范点工作正式启动,中宣部公布了100个创建文明城市示范点、200个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自1996年第四季度“十大窗口行业”和部门率先展开后,又有新闻出版、民政、工商、旅游等行业向社会公布了本行业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服务标准和监督措施等。文明创建的活动从上到下,从大城市到县、区、社区、单位、家庭,涉及各行各业。在这个部分,还可以记述与创建活动有关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巾帼建功立业活动、创建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对创建活动的过程,如规划、试点、部署、动员、活动、检查、评比、验收等,都应系统记述。  

  2.文明共建活动  

  包括军民、警民、街道(社区)和企业、城市与乡村的文明共建活动。例如军民共建,可以记述军民结对、开展双拥活动、国防教育、共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送温暖活动、学雷锋活动、部队帮助军训等。 

  3.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  

  如当地有关内容不太丰富,可以放在思想教育里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部分。如当地有较多内容,可以分成若干条目,分别记述各个基地的概况,如地点、规模、历史沿革以及与爱国主义教育有关的内容。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旅游景点或名胜古迹,要注意交叉记述、有所区别,在这里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  

  四 文明新风的编写  

  这一部分可分为文明新风和破除陈规陋习两部分。  

  1.文明新风  

  包括慈善捐赠、尊老爱幼、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无偿献血、拾金不昧、市民守则、新型乡规民约、新修家谱等。1986年,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就提出了要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大力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尊重人,关心人。在这些文明新风中,有一些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明传统,如尊老爱幼、拾金不昧等。在社会主义新时期,这些传统道德又被赋予了许多新的内涵,具有浓郁的时代特色,这是在记述时要注意的。  

  2.破除陈规陋习  

  “树新风”相对。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在广大城乡要积极开展移风易俗的活动,克服社会风俗习惯中愚昧落后的东西,改革婚嫁丧葬中的陋习,破除封建迷信。志书除了要记述以上内容外,还要注意记述破除近几十年来新出现的以及沉渣泛起的不良现象的种种努力,如打击黄赌毒、打击贩卖人口、反腐倡廉、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 

  五 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的编写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涌现出了张华、张海迪、蒋筑英、朱伯儒、孔繁森、李素丽等先进个人典型,张家港市、济南交警、徐州市“下水道四班”等先进集体典型,各地也有许多创建精神文明中出现的典型单位和个人。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榜样。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事迹和思想,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这也正是我们记述典型的目的和意义所在。这一部分可分为典型单位选介和典型个人选介两部分,有的地方还设了精神文明建设典型(重点)工程的选介等。 

  这一部分的最后,还应该有当地历年被各级各类组织和部门评为“文明”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的一览表,让先进青史留名。 

    

  注释: 

  [1]参见王恩涌等编著《文化地理学》,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 

  [2]参见黄勋拔:《第二轮志书篇目述评》,载《中国地方志》2006年第2期。

 

编校:黄昭晖 审核:张晶萍 排版:刘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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