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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6-05-16【打印】

主席台1

2016513日下午,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培林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坚持依法治志,大力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讲话。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冀祥德,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原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秦其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原党组书记田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玉宏、邱新立出席会议。会议由冀祥德、刘玉宏主持,邱新立介绍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概况。

李培林-1

冀祥德-1

刘玉宏

邱新立

李培林在讲话中指出,回顾延续两千多年的方志发展史,地方志编修之所以能持续不断、延绵不绝,与行政推动分不开,与“官修”传统分不开。2006年《条例》的颁布实施结束了地方志工作无法可依的历史,是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地方志编修工作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法制化新阶段和大规模、正规化修志的新时代,对于建立修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我国地方志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条例》颁布实施10年来,地方志法治化建设从无到有,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坚持依法治志”就是在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内涵与必然要求。它意味着全国地方志事业从依法修志走向依法治志,纳入法治轨道。

李培林强调,地方志法治化建设首先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关注与支持,离不开地方志工作者默默无闻的坚守,以有为换有位。其次,必须坚持贯彻落实“一纳入、八到位”总体要求。再次,必须善于“借力”,整合资源,在依法督察和普法宣传上做文章。

李培林要求,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持不懈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全面推进地方志法治化建设。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三要科学修订完善《条例》,四要切实加强严格执法,五要强化全社会依法治志意识。

李培林特别指出,两天来先后举行首届全国名镇论坛暨中国名镇志丛书出版座谈会、《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出版座谈会、国家数字方志馆揭牌暨“方志中国”展览开展仪式及座谈会、纪念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大家要充分认识每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他强调,各地必须全力以赴,确保在2020年前完成《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规定的“两全目标”这个法定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县县有志;在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志书编修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同时要认真研究如何充分地体现各地的文化底蕴;在方志馆建设上,各地要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建馆、协调发展、共享服务的理念,要把公众参与、公众满意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注重实效;在修订完善《条例》工作上,要尽快启动《条例》修订程序,在修订过程中要注意延伸地方志内涵,拓宽地方志工作领域,力争明确各级政府修史修志的主体责任。

冀祥德在小结中指出,《条例》颁布实施10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地方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治志,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强调,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建设法治政府步伐的加快,对地方志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要求,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关于下一步工作,冀祥德提出四点要求:第一,会务组要如实做好会议记录,抓紧汇总整理,完整反映大家对修订完善《条例》的意见和建议。第二,与会人员要结合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思考如何修改完善《条例》,尽快提交书面修改意见。书面修改意见应包括要对《条例》哪条哪款进行修改、如何修改以及修改的论证理由。第三,要根据会议记录和有关修改建议,着手起草《条例》修订建议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将修订建议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启动《条例》修订程序。第四,要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地方志立法专家建议稿课题组,加快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法》立法可行性研究。

邱新立在介绍全国地方志法治化建设概况时指出,10年来,在给各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者与时俱进,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强化方志工作者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全社会对《条例》的知晓率,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地方志法治化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他从三个方面作了介绍:一是健全法制法规,不断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二是严格依法履职,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优化法治工作环境。最后,他还总结了地方志法治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会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吉林省地方志编委会、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5个单位负责人作大会发言交流。会议还就修订完善《条例》,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32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了意见。

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武警部队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地方志专家90余人参加会议。

(赵楚、朱高磊摄影)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处 宋丽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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