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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地方志工作再次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
2021-02-18【打印】

  2021年2月4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志鉴‘两全目标’如期实现”,并要求“抓好史志工作”。同时通过的《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加强方志馆建设”。这是自2016年首次将地方志工作纳入《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来,第五次将地方志工作纳入省政府工作任务,也是连续第四年被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地方志工作纳入省政府工作任务已成为常态,是地方志工作实现“一纳入”要求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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