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 全文
  • 标题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机构设置 > 全国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
天津市档案馆(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9-08-21【打印】

  天津市地方史志编修委员会于1984年成立,原名天津市地方史志编修委员会总编辑室,1990年改为现名,是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11月,天津市档案馆与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合并,重新组建天津市档案馆,加挂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作为天津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2024年5月,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天津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COPYRIGHT © WWW.DIFANGZHI.CN

京ICP备08002157号-7 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国家方志馆)主办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272号

方志中国微信

TOP

导航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