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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州委决定:追授吴志宏同志“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日期:2021-01-15

  11月11日,州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追授吴志宏同志为“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并号召全州党员干部向吴志宏同志学习。

  吴志宏同志,1970年5月生,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从事地方志工作27年。2018年3月,由州委派往红河县三村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担任红河县三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驻村工作队总队长,补干村委会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

  今年10月17日,吴志宏在三村乡补干村委会南哈上寨主持召开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公开评议会,正在征求群众意见时突发重病,随即被送往墨江、玉溪、昆明等地医院救治。然而,虽经多方全力抢救,但最终遗憾离世。11月8日,吴志宏家人遵从其生前意愿,将其器官捐献,让3名器官衰竭者重获新生,让2名患者重见光明。

  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追授吴志宏同志“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吴志宏,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红河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科长、年鉴编辑室主任(兼)、综合科科长,红河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红河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3月,吴志宏同志到红河县三村乡驻村扶贫,并担任三村乡第一书记兼驻村扶贫工作队长。2019年10月17日16时50分许,吴志宏同志在补干村委会南哈上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公开评议会上讲话时突发疾病,因医治无效,于2019 11月8 日不幸去世,终年49岁。

  吴志宏同志是在党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一名优秀党员干部,曾先后记三等功二次,荣获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等荣誉。吴志宏同志理想信念坚定,生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忠于党的事业,自觉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吴志宏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红河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期间,先后参与了红河州第一轮、第二轮志书的编纂,并承担了大量综合材料的起草、审定等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完成任务。吴志宏同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到红河县驻村工作以来,负责三村乡补干村委会 6 个村寨的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他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移风易俗、党建脱贫“双推进”等抓好抓实工作,引导贫困户发展花椒、辣椒、茶叶和牛蛙养殖等产业,为群众持续增收奠定了产业基础,切实把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为自己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实践。去世后,家人按照他的愿望,将其器官进行捐赠,创造出生命最大的价值。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敬业奉献,在全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州委决定,追授吴志宏同志“红河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州委号召,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要像吴志宏同志那样忠于党、忠于人民,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开展工作,在脱贫攻坚一线建功立业。要像吴志宏同志那样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把岗位当成一种使命,把工作当成一种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在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中体现人生价值。要像吴志宏同志那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努力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目标,用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州委号召,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向吴志宏同志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对标先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吴志宏同志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落实在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具体行动上,落实到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中,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

  记者:胡彦辉

  图片除署名外由吴志宏家人、同事提供

  (来源:红河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