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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方志办开展纪念 《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2016-06-23【打印】

修志问道,以启未来。201651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咸宁市方志办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一是组织街头宣传。在咸宁市温泉街头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用资料发放、成果展示、业务咨询、宣传展板等方式宣传方志知识,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方志工作,感受方志文化。宣传活动吸引了广大群众参与,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活动现场展示了近年来市方志办编纂的成果,包括市志县志、乡镇村志、部门志、专业志、年鉴等资料50余册,发放了《习近平、李克强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批示及地方志法规性文件》的宣传册。

二是布置展板宣传。在街头悬挂了宣传横幅,通过展出“习近平、李克强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批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咸宁市历史沿革”“咸宁市地方志成果展”的展板,使广大市民了解党和国家对方志工作的重视,认知咸宁市的历史沿革,感受方志部门近年来编纂的丰硕成果,增强了市民了解家乡、关心家乡、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三是开展知识竞赛。在全市地方志系统开展“咸宁市史志知识竞答”,内容包括《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及地方志知识、咸宁市情等,共95人参加答题,平均成绩98.44分。

此次活动的开展,对于科学规划、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提高社会大众地方志意识,规范依法治志工作,发扬修志优良传统,促进地方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咸宁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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