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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志•文化艺术志(1986—2005)》通过终审、验收
2020-12-11【打印】

 

  2020年12月3日,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召开《青海省志•文化艺术志(1986—2005)》(以下简称《文化艺术志》)终审、验收会。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魏守良,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副厅长吕霞,终审、验收组专家及编纂人员等共15人参加会议。魏守良主持会议。

  《文化艺术志》编修工作于2013年启动,2019年底形成初稿,之后相继完成初、复审工作,2020年11月提交省志办评审。全书除卷首照片、概述、大事记、人物、附录外共设10章40节约58万字。

  会上,吕霞介绍了编纂及初、复审后修改情况,终审、验收组专家分别作了评审发言。专家组一致认为,志稿观点正确,资料较为丰富,内容较为翔实,体例较为规范,较为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了断限内青海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历程,内容符合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符合宪法、档案和保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重要人物记述准确,没有发现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问题,基本符合志书质量要求。但在审查中也发现存在诸如卷首照片辑录不够严谨,概述脉络不够清晰,大事记记述不够平衡、标准把关不严、有遗漏,个别章下序记述不够规范,有些章节目分类归目不够到位,对重要人物单位职务记述不够规范统一,人物记述把关不够严格等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会议原则通过终审、验收,要求承编单位根据《地方志书质量规定》《〈青海省志〉行文规范》《青海省志(1986—2005)出版印刷规范》和终审、验收会议各专家意见再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报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审查后,安排出版印刷事宜。

  (青海省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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