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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志・纪检监察志(1950一2018)》(稿)评审会召开
2020-03-18【打印】

  2020年3月1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志・纪检监察志(1950一2018)》(稿)(以下简称《纪检监察志》)评审会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会议室召开。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石墨,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孟秀芳、地方志办公室“三全目标”第二攻坚组、第三攻坚组一行,自治区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赵秀平及纪委监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志》编辑人员近20人参加评审会。孟秀芳、赵秀平分别主持会议。

  石墨指出,《纪检监察志》编纂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安排部署、统筹调度,承担编写任务的几位退休老领导克服任务繁重、人员短缺等困难,在不到两年时间编纂出质量上佳、资料详实的评审稿,这种担当尽责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令人钦佩。评审委员会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进行评审,提出合理专业的修改建议。他要求地方志办公室全力协助纪委监委做好《纪检监察志》(稿)评审后的修改和验收等工作,打造自治区文化建设的一项精品工程。潘勇希望与会专家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秉公直言,修志人员要虚心听取各位评审专家的审稿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努力把《纪检监察志》打造成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佳志。

  评审会上,评审委员分别围绕体例体裁、篇目结构、资料内容、行文规范、涉密保密、出版印刷等各个环节进行具体明确的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与会评委一致认为《纪检监察志》(稿)观点正确、体例规范、内容全面、文风端正、资料丰富、记述较为准确、行文基本规范,基本反映了内蒙古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脉络,是一部比较成熟的专业志评审稿。

  孟秀芳从志稿框架结构、资料运用、内容记述、敏感问题、语言表述等方面提出专业而详细的评审意见和建议的同时,强调要认真做好评审后修改工作,树立精品意识,确保志稿质量,严格把好政治关、史实关、行文关、资料关和体例关。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地情资料处负责人、第三攻坚组组长冰霜代表评审委员会宣读《〈内蒙古自治区志・纪检监察志〉(稿)评审意见》,全场表决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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