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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鉴专业委员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2010-03-08【打印】

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

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2009年11月23日,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会议由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武警部队,副省级城市,部分市、县(区)以及行业、企业地方志(史志)工作机构的代表80余人参加会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国地方志协会常务副会长田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地方志协会副会长李富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冼祖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秋洪等出席会议,冼祖元在会上致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地方志协会秘书长邱新立和李富强先后主持了会议。

会上,田嘉代表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作了题为《大力推动年鉴理论研究,努力促进年鉴事业发展》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七年中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筹划自身建设、规划安排年鉴理论研究工作、举办年鉴培训、组织年鉴评奖、召开学术年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报告对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努力目标和工作任务;二是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年鉴编纂质量;三是加强年鉴理论研究,活跃年鉴界学术气氛;四是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大力推进年鉴资源的开发利用;五是进一步加强与各地年鉴学术团体的联系,逐步完善自身建设。

会议听取了李富强所作的关于《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章程》的修改说明,以及对《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会员登记办法》和《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产生办法》的说明。为适应新时期年鉴工作的需要,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对章程进行了规范、充实,对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的构成、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经费管理与使用,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以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章程发生效力的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会议在分组对工作报告、新修改的章程以及相关文件进行讨论后,原则通过《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章程》、《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会员登记办法》和《中国地方志协会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产生办法》;同意各会员单位推选的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新产生的理事共90名,主要涵盖了除福建省、重庆市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沈阳市、成都市之外的副省级城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武警部队,以及部分地区(行业、企业)地方志(史志)工作机构或年鉴编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新一届理事会组成后,随即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理事42名。新组成的常务理事会提出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名单。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会长1名,副会长6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6名。

最后,新当选的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会长田嘉讲话,对今后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以换届为契机,切实在年鉴的编纂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在年鉴的理论研究上下功夫,推动年鉴编纂工作的扎实开展,实现年鉴事业的新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年鉴评奖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三是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的成长,大力推动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发挥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本次会议是在年鉴工作日益得到重视,年鉴事业面临难得发展机遇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主题明确、议程紧凑,顺利实现了年鉴工作专业委员会的章程修改和换届工作,加强了自身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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