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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桂林市地方志理论研讨会综述
2017-12-26【打印】

2017年11月9—10日,2017年桂林市地方志理论研讨会召开。参会人员有特邀专家桂林旅游学院教授、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周其厚,桂林市摄影家协会顾问、摄影师麻承福等,还有所辖县(区)地方志办公室各2人以及桂林市地方志办公室全体人员,共计57人。

桂林市地方志理论研讨会已经连续举办六届。本届研讨会的主题为“古村落开发与保护”,为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桂林市委提出的“寻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价值”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增强方志文化影响力,为桂林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智力支持。

9日,与会代表实地调研了全国文保单位——灵川县灵田镇长岗岭村;10日,听取周其厚教授“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专题讲座。而后,与会人员根据调研了解和掌握的资料或自身经历,就桂林古村落开发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桂林古村落旅游开发价值评估、地位及效益分析,解决保护开发与原住民的利益冲突的途径,以及地方志在古村落开发保护中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展开讨论。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临桂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王玉才分析临桂区传统村落保护现状和保护存在困难与问题后,提出:要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建立完整的传统村落档案体系;选择历史特征和地域个性鲜明,建筑格局和原生态风貌保存较为整体的村落;将传统村落抢救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将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申报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自治区传统村落名录,结合新农村建设、文物保护、农家乐休闲旅游等工作统筹推进;建立传统村落图片数据库,并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和预警机制。针对保护开发与村民利益的冲突问题,他认为应允许有文化价值的古民居原住民以旧换新或产权置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移交村集体或当地政府保护修缮利用。维修既要立足传统村落的传统风貌,也要满足现代生活中所涉及的各种需要,通过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改造,提升传统村落居民的生活质量。

阳朔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戴雪梅结合9日下午考察长岗岭村的感想,认为古村落的保护,首先就是抢救性修缮。修缮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和要求,即在古村修缮过程中,尽量用原材料,并采用古法,派出专业队伍进行建筑修缮;同时利用现代的科学技术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对整村的排污设施及防火设施等进行建设改造。其次是古村落的开发。要先挖掘其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然后才是旅游价值。因为每个村落都有它自己独有的历史和传承,每一条河流、古桥、古树,都有着村民世世代代的记忆,所以在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要以人为本,只有高水准、高层次的规划,“鱼与熊掌”兼得,才能让村民既留住了乡愁,又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

平乐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主任黄培飞呼吁尽快出台桂林市古村落管理办法,使之与乡规民约相互补充,逐步建立起以村民自主管理为基础、地方政府以政策配套为支持的古村落保护法治环境。在谈到“筹措开发与保护古村落资金”问题时,他认为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市、县、乡每年要安排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专项经费。二要把古村落向自治区申报文物保护单位,争取上级保护资金。三是筹集社会、民间资金,在发挥政府资金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成立“保护古村落基金”,动员鼓励企业家、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捐资参与与古村落的保护。

灌阳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史秋莹认为,传统村落的价值在于居住,有人活动的“活态”传统村落才能成为传承文化、凝聚乡愁的重要载体。应当加强保护方式创新,鼓励“村民自保、村集体筹资保护”和“产权转移村集体或政府收购保护”。她还介绍了灌阳县积极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的各类传统村落申报项目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全州县党史县志办公室主任奉爱军以自己参与县内地名志资料收集和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的经历,谈到深入自然村开展资料收集和整理的困难、意义和价值,尤其是作为地方志人,在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中所能起到的作用。他强调地情资料的收集要坚持持久性和连续性,在收集的内容上坚持点面结合,突出服务地域特色经济这个重点。在收集的程序上,应该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收集地情信息资料工作原则上不能停下来,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有急有缓。凡是对地域经济、文化特色有重大帮助的有关文献资料先收集,有关进一步发展地域特色经济、文化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料可以后收集。地情资料中关于历史人物、民族习俗、科技文化发展水平对于特色经济、文化的品牌创立、市场开发、民族特色的表现等都有着如虎添翼的作用。

灵川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刘怀富认为要正确理解新农村建设“美丽广西”与古村落保护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之“新”是群众观念之“新”、思维之“新”,而非仅仅是房屋之现代而称之为“新”。不仅具有现代建筑的农村可以建设新农村,古村落也照样可以建设新农村。在古村落中开展新农村建设,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与古村落建筑、古村落文化以及周围环境相适应的给排水、防火等配套设施。

桂林市地方志办公室潘树能和廖志良发言,他们谈到古村落在城镇化过程中逐渐消失的传统文化,以及抢救古村落传统文化的紧迫性。潘树能认为,古村落的保护不仅要把旧房子保留下来,更重要的是通过旧的房屋建筑、生活设施真实反映当年的生活状态、精神风貌,让后人记住乡愁,也给后人考证历史提供实体依据。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民离开乡土,涌向城市,一些村成了空心村、老幼村,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带来严重冲击;部分农民在城市安家落户,远离农村;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毕业后留在城市工作,从此“把他乡当故乡”。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外来文化也冲击传统古村落,很多独具特色的民族建筑,已变成整齐气派的小洋房,很多少数民族不讲自己本民族的语言,不穿本民族的服装,不过本民族的传统节日,长此以往,民族的文化、标志、特色就将消失。因此,保护古村落势在必行。

廖志良认为,古村落保护遇到产权困扰:即古民居多属村民私人所有,一些房主需改善居住条件,但缺乏修缮保护老房的动力和能力,想异地建新房却因土地指标限制难以如愿,而在产权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又不宜在古民居修缮保护上越俎代庖、大包大揽。他提出建议,一要鼓励古村落居民在古村落内留住,从政府专项资金和古村落保护开发收益中切块,对古民居修缮保护予以补助,古村落居民以其所有的古建筑入股,参与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所得收益反哺古建筑修缮保护;二是设定土地调换指标,让部分古建筑原住民搬出老房,严格按规划另建新房;三是政府通过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的方式收购古建筑、房屋的产权,委托专业公司进行保护开发。此外,地方志人要积极支持和帮助村志编纂出版,保留文化传承。

最后,市志办主任徐朝凯作总结发言,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是地方志系统工作的重要任务,意义重大;二是桂林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是我们桂林地方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志工作者,要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在桂林古村落开发与保护上有新作为;三是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强大动力,确保全年全市地方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广西地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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