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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0-07-31【打印】

  2020年7月24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向各市(地)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这是2017年6月以来,省委办公厅第三次在全省范围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志“两全目标”工作的通报。《通报》的印发,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营造了加快推进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小气候”,对全省在2020年底按期保质完成地方志“两全目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报》指出,2019年7月以来,省委办公厅印发有关加快推进“两全目标”工作的通报和提示函后,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和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各市(地)委主要领导和中省直省志承编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作出批示和安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保质按时完成“两全目标”任务。原来个别修志工作停滞的省志承编单位纷纷重新启动修志工作,个别修志工作行动迟缓的单位也加快了编纂进度,一些志书承编单位很快将志稿报送审查验收,全省推进“两全目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报》指出,从全省第二轮省级志书编纂进度看,截至2020年6月末,省发改委(原省物价局)、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原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原省旅游局)、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原省工商局)、省林草局(原省林业厅、原省畜牧兽医局)、省广电局(原省新闻出版局)、省农垦总局、省政协办公厅、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通信管理局、省测绘地信局、省气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地震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省分公司、省军区等单位承编的33部省级志书已经完成编纂任务并实现公开出版。省委政研室、省档案馆(原省档案局)、省纪委监委、省民宗委(原省民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原省文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原省计生委)、省供销社、省作协、省社科联、省委党校等部门和单位承编的12部省级志书已经完成终审,有的已经移交出版。全省13个地(市)已经全部完成市级志书终审工作,其中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七台河市志书已经公开出版。从全省省、市(地)、县(市、区)三级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进度看,截至2020年6月末,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工作已经全部启动,有的县(市、区)已经完成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出版任务。

  《通报》指出,从目前的总体情况看,按照黑龙江省第二轮修志工作规划,还有几十部省志分志、十几部县(市、区)志没有提交终审;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2020卷编纂工作虽然全部启动,但其中一些市(地)、县(市、区)综合年鉴编纂工作进展较慢。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有到2020年底不能如期完成“两全目标”的危险。

  《通报》指出,由于全省推进“两全目标”工作历史欠账较多,加之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全省实现“两全目标”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的志鉴承编单位没有真正把推进“两全目标”工作摆上工作日程;二是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史志工作实际需要;三是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不能按照规划进度要求有效推进志鉴编纂工作;四是志鉴编纂进度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

  《通报》强调,2020年下半年,是全国完成“两全目标”任务的最后期限,也是黑龙江省向“两全目标”发起最后冲刺的决战决胜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围绕志书、年鉴编纂出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大领导力度,真正把完成“两全目标”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实现“两全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各级党委、政府的法定职责和刚性任务,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两全目标”的推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这一有利契机,把修志编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一纳入,八到位”,做好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做到快行动、快部署、快落实、快见效,全力确保“两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二要解决好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全力以赴加快志鉴编纂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修志编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好修志编鉴工作中遇到的编纂力量不足、存档资料缺失、缺少印刷出版经费、书号申请困难等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坚持一事一议、对症下药、务求实效,拿出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三要强化保障措施,为全省按时保质完成“两全目标”尽责出力。推进“两全目标”工作滞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不等不靠,不讲条件,压实责任,制定和完善加快志鉴编修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两全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牌督战,用好能人,保证进度。要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任务完成。

(中共黑龙江省委史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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