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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志工作督导组对日喀则等市县地方志工作进行督导
2021-12-31【打印】

  为进一步推动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发现分析研判解决影响全区地方志工作进度滞后等问题,督促相关市县和修志单位负起相应责任,加快完成志鉴编修任务,经自治区党委领导同意,2021年12月316日,区党委副厅级督查专员、区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王会世率自治区地方志工作督导组,赴日喀则、阿里、那曲三地市及所属江孜县、亚东县、聂拉木县、吉隆县、仲巴县、普兰县、噶尔县、改则县、尼玛县、双湖县、班戈县(以下简称“日喀则等市县”),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督导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启动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现场反馈志书审查意见。 

  督导组认为,2021年日喀则等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充实市县两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切实依法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到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中,不断健全机构、强化保障,围绕志鉴编纂任务目标履职尽责开展了大量工作,地方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进度相较于其他市县仍较为滞后。 

  督导组指出,目前日喀则等市县地方志工作仍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少数地方重视程度有待提高。表现为对地方志工作关心支持不够,重视停留于会议上、文件里、口头中,有些地方将志鉴编撰出版任务完全交给市场化力量运作,上下习惯当“二传手”,工作不主动二是修志编鉴力量薄弱,人才短缺问题依然突出。多数县(区)地方志机构为临时机构,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队伍建设无从谈起,无法适应新时代地方志工作发展需求。三是志书编撰基础差,资料收集难度大。志书编纂所需基础资料不齐全、缺项漏项等问题较突出,且多数县(区)未建立起有效的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制度,影响修志工作推进。四是志鉴出版工作进展迟缓。少数地方未与出版社保持良好有效沟通,志鉴内容修改进展缓慢,导致出版工作进展迟缓。 

  督导组要求,日喀则等市县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决克服困难,强力推进地方志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编修好西藏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程、战略工程、文化工程、固边工程;充分认识到西藏地方志是国家领土主权、行政管辖权的历史承载和文化宣示;充分认识到自身地方志工作与自治区任务要求的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创造条件,及时补充人员,做到固定专人负责地方志工作,灵活利用好中地方志导小组培训、援藏省市培训、内部培训以及自身学习等方式,做好传帮带工作,切实提高志鉴编修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好地方志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三要加快志鉴编修工作进度。按照区党委、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安排,对照先进典型,详细谋划、周密部署,倒排工期、责任到人,提升质量、加快志鉴编修进度。四要建立地方志资料报送制度。各级修志单位要因地制宜,建立起资料报送制度,做好地方志资料数据库建设。五要加强与出版社的沟通。及时对出版社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积极与出版单位联系对接,加快推进志鉴出版进度。 

  日喀则等市县表示,将以此次督促指导为契机,全面正视地方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志鉴质量,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志鉴编修任务完成。

(西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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